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通知
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施工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注册在鄂尔多斯市内,已取得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20%的比例抽取确定核查对象(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一)资质方面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是否符合资质规定要求,人员社保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面
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
三、核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填报,并在7月30日前报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表》(附件2)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表》(附件3)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2021年度已抽查或提供过资料的企业无需重复准备资料)。
(二)市住建局进行核验审查,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三)经核查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应在1个月内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整改的,我局将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经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如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企业将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取消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我局将加大对限期整改企业从业人员的从业轨迹监控,对弄虚作假、“挂证”人员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据有关法规查处。
四、具体要求
(一)认真自查。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做好常态化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运营过程中各项指标始终保持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积极配合。有关企业和个人应当积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检查。
(三)严肃纪律。核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核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规范自身行为,并对核查结果负责。
联系方式:
建筑市场监管科 冯海玥 0477-8580316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任 杰 0477-8580090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