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2024〕77号
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投资工程以审计部门
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情况的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会为建筑行业领域建言献策、反馈诉求的职能,根据行业发展现状,我会决定开展“全市政府投资工程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法规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法工备函〔2017〕22号)文中强调: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算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限制了民事权利,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应当予以纠正。
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调研目的
关于我市存在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仍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或以内部管理要求为由进行工程造价复审,造成工程款拖延支付、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大、农民工工资得不到保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我会围绕此情况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研讨,认为政府投资工程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重复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超越了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监督职能,也与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相矛盾,在实践中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优化行业环境决策部署,不利于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为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推动相关政策有效落实,维护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行业营商发展环境,我会决定开展此项调研工作,通过收集和分析真实数据,深入了解企业相关问题现状、困难及原因,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三、调研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建筑行业的企业
四、调研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1月20日
五、相关要求
保证调研质量,切实掌握企业相关问题的实际情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供真实数据,以便协会更好的分析汇总问题现状,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馈。
联 系 人:魏 波 李若冰
联系电话:0477-8595705 5125705
邮 箱:ordosjx@qq.com
联系地址: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气象局12楼1207室
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
2024年11月13日
0477-5125705 0477-8595705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ordosjx@qq.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鄂尔多斯市建筑业协会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蒙ICP备160024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