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协会要闻
坚决打赢防疫战——鄂尔多斯建筑业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3-02 作者:创始人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抓好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连日来,鄂尔多斯建筑业主管部门、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及行业企业迅速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同抗击疫情。

       2月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暨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1次视频会议,对下一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汇报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市住建局抗击疫情志愿服务队招募公告发布以来,广大党员主动请缨,38名党员干部纷纷提交请战书,自愿加入到疫情防控志愿队伍,协助各社区物业和市本级公租房开展健康宣传、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抗疫工作。一个个铿锵有力的请愿声后,体现的正是住建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畏艰险、勇挑重担”的责任担当。

       疫情发生以来,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物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全面加强居民小区人员管控,对来往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测量体温,全面开展环卫作业清扫保洁,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及专用投掷点,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全力配合属地街道社区,累计3万余名物业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用行动架起了支援桥梁。

       2月5日,在防控物资告急的关键时刻,市住建局向各旗区住建部门和物业企业发放一次性口罩6500个、消毒粉160斤、背式喷雾器160个、消毒液十桶,全力助力疫情防控。

       与此同时,在市住建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市质监站7名党员1名职工参加了党员先锋志愿者服务队,轮班到南岸公租廉租房小区和高新园区公租房小区执勤,排查外来人员,为小区居民办理出入证;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积极组织市本级公租房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值班值守机制、会商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月4日至9日,鄂尔多斯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余永崇带队赴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并发放了疫情防控物资......

      我市建筑企业也纷纷响应,发挥自身力量,参加志愿服务,同时踊跃捐款,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内蒙古兴泰集团通过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伊金霍洛旗红十字会总计捐款人民币240万元,减免各商业项目所有商铺租金1000万元助力抗击疫情。

       东方控股集团通过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捐款人民币108万元,减免各商业项目所有商铺租金及物业费、捐款、捐物等750万元,专项用于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伊金霍洛旗宜家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景路桥有限公司、内蒙古吉泰恒岳建设集团、内蒙古东源投资集团、鄂尔多斯市横东建筑集团等建筑业企业纷纷捐款捐物,与全国人民一道,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为支持抗击疫情贡献行业企业的力量。

       除此之外,我市建筑业企业按照《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鄂尔多斯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关于春节后建筑工程推迟复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延期入场的通知》要求,积极响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市住建局、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抗击疫情倡议,进一步筑牢疫情防线,坚决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调整工作思路,建立机制,有章有序部署工作安排。

       建筑行业作为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复苏的一个重要领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逐步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产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自觉响应党中央号召,凝聚起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主动担当作为,以不同形式助力抗击疫情,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现出建筑业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良好精神风貌,彰显了企业战胜疫情的坚定决心和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

       可以看到,从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指示,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从各地方部门的快速跟进,到专家、医生的全身心投入,唯有众志成城,才能形成战胜疫情的合力。

      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忘我付出,有全国人民的众志成城,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0477-5125705           0477-8595705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ordosjx@qq.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鄂尔多斯市建筑业协会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蒙ICP备160024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