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2017〕34号
各会员企业单位:
近日,我市各建筑企业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17】1217号)文件》,要求各企业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相关信息补录完毕。在补录期间,我协会收到部分企业反映由于部分建设项目没有或正在补办“施工许可证”,从而导致业绩信息无法如期录入,进而影响到了企业的招投标和资质升级等。协会现就对本情况进行调研统计,如广泛存在,协会将就该情况逐级向上反馈,以期能够尽快帮助企业解决业绩录入事宜。据了解,业绩录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为能够在此时间之前将情况进行反馈并获得解决,请各企业收到本通知后,即时填写调研表,并务必于今日下午5:30前反馈至协会邮箱(ordosjx@qq.com)。
联 系 人:魏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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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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