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办〔2017〕1号
各旗区住建局、市直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及内蒙古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内建工〔2016〕293号)文件精神,经市质监站、市建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度市级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并推荐参加自治区质量奖的评选活动。为了更好的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做到“优中选优”,鼓励企业争先创优的意识,各旗区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好质量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及内蒙古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办法》,申报面积如下:
(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城市住宅小区;
(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工业)建筑;
(三)申报自治区“草原杯”质量奖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工业)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必须满足20000平方米的要求,旗县区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工程的有关要求:
参加评优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竣工验收的工程(详见填表说明)。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1月1日开始进行复查和评审工作,2017年12月推荐参加自治区质量奖评选活动。
申报地点: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康巴什中国石油大厦二楼223)
联系电话:0477-8595705
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
2016年10月11日
0477-5125705 0477-8595705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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