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2018〕30号
各会员企业:
应市建委委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43号)及其《实施细则》(内政办发[2014]35号)的有关规定,为更好的解决我市建筑业企业社保费用短缺、收不抵支和建筑业企业农牧民工社保转轨资金短缺的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协会特开展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申请拨付及使用情况专项工作调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各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将本企业在申请调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在2011-2016年期间企业调剂使用社保费的数据客观真实进行反馈(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二、本次调研情况将如实向市建委社保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反馈,协助企业合理申请调剂近几年社保冗余资金,请企业认真对待,责成专人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材料邮寄或报送至协会(另发一份电子版),文件可从协会网站中下载。
联 系 人:邬 娜 18647774771
魏 波 18347710806
联系电话:0477-8595705
邮 编:017010
邮 箱:ordosjx@qq.com
联系地址:康巴什区正阳街康盛路石油大厦2楼
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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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7-5125705 0477-8595705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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